珺's profile狮心疯BlogLists Tools Help

狮心疯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珺
June 20

搬家

大家访问这个博客吧
这里是在是太慢了 而且还经常错误 字还很小 人还很多 用法很复杂
 
May 26

看片:《妓女和鲸鱼》



这本该是个好电影。首先是两个女人的故事,其次是大导演Luis Puenzo,然后是阿根廷巴塔哥尼亚的高原和海洋。他怎么会不是个好电影呢?但事实它并不是。这是一部反应女性命运的电影,却是由一个男人来导演。

1.伤害
洛拉和贝拉被一个共同的主题所连接,就是伤害。洛拉本身是个单纯倔强的女孩,但却被爱人卖做妓女,而贝拉得了乳腺癌,被切去了半边乳房。搁浅在海滩上的鲸鱼,也受伤了。人们想尽一切办法想让它回到海洋,但无能为力。

2.求救
洛拉被卖做妓女後,她不停地向人恳求,带她离开,但没有帮助她。贝拉得知自己患了乳腺癌,就离开所有人,自己去住院动手术。鲸鱼不说话,它只是在海滩上,人们想尽一切办法想让它回到海洋,但无能为力。

3.男人
没有男人爱洛拉,艾米利奥不过是为钱奔命、灵魂残缺的浪荡子,苏阿雷斯这个瞎子看到了她爱自由,有力量,但他更爱自己,只有同样是妓女的玛蒂尔德爱着她。贝拉的母亲死了,身边都是男人:父亲丈夫儿子情人,他们都爱着她,但没人能帮助她。鲸鱼是雌性的,没人知道她为什么搁浅在这里。

4.自救
洛拉和贝拉,她们都像鲸鱼一样,搁浅在生命的浅滩上。
洛拉:我自由不是因为你给我自由,而是因为我天生就是自由的。
贝拉:护士说,只有你自己才能救自己。
鲸鱼:它在等待一次涨潮,就能重回大海。

5.勇气
洛拉从来都没有失去过勇气,她性感、漂亮、倔强、反抗、讽刺,她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即便是成了妓女,所以她纵身跃出飞机扑向大海。贝拉年轻时写过很好的书,但结婚后一字皆无,虚度了多少年,她始终没办法面对自己残缺的身体,直到她解开衣服,让人看到她空荡荡的左胸。而鲸鱼最终等到了涨潮,它终于重返海洋。

这个本子写成的时候,肯定非常庞大。以至于很多信息,很多都用对话来解决掉了。比如贝拉的母亲也死于乳腺癌,她因此和父亲隔膜很多年,结婚多年她和丈夫也渐生龃龉,情人是个出版社编辑,在一定程度上也不过是榨取她的灵感好去卖书。这些信息都非常非常重要,能给贝拉的生活定位。这部影片从来就没有想过只是讲述一个贝拉偶然发现的奇特故事。普恩佐从一开始就坚持,故事的支点始终是在现实的贝拉身上,也是这个坚持,让这个影片始终具有现实意义,而不想只留恋在无谓的怀旧调调上。但我想他做的不足。

因为最后的结果,是这个故事的所有亮点,都集中在妓女洛拉身上了。三十年代昏黄的色调,抒情的手风琴,爱情,背叛,同性之爱,大海,飞机,裸体,搁浅的鲸鱼。洛拉的故事被拍的太美了,美得超过了盖过了影片的现实意义。我不知道这是否也超出了导演编剧的预计,但事实是,观众往往被洛拉吸引,而找不到贝拉故事的意义,找不到洛拉、贝拉和鲸鱼之间的联系,以至于觉得故事牵强。再者整个叙事节奏里,闪回太多,太碎,像是抒情散文,美则美亦,只是会显得线索没那么清晰,观众时常会跟不上。我也是在看第二遍时,才跟上了导演的节奏。这是一部第一次看时需要耐心的影片。

但无法否认它依旧打动人心。我看了两遍哭了两遍。第一遍是洛拉飞身跃出机舱投身大海那场,看第二遍,却是贝拉脱掉衣服,我看见她空荡荡的左胸,眼泪不停掉下来。

看片:《孔雀》



《孔雀》里最好的一场,就是在开头:姐姐在拉手风琴,背后开水壶突突的喷着热气,再远处一个老人枯坐着。这一场可谓完美。首先画面很漂亮,姐姐白衣黑裙,黑白琴键,长长的走廊很有纵深感;其次很好听,姐姐拉手风琴不很熟练,但很抒情,背景里还有水开的声音;再次,也是最好的一点,是把姐姐这个角色的心理性格的主要特色展现出来了。

按照常理,她应该放下琴,起身去灌水。这样一来,她就是个寻常的、懂事的、正常的女孩。但是她继续拉琴,任凭开水在背后翻腾依旧安之若素,她出离生活的性格表现出来了。更细腻的是她的神情安然,不着急,也不愧疚,性格里强硬的一面也出露端倪。再又就是最后曲子拉完,她还是回过头看了那喷气的开水壶,那种无可摆脱和烦躁,也出来。这场是我看了几遍之后,才觉出好的。第一次看时,觉得很奇怪,这个剪多次的电影,为什么留下这个没有叙事、也不提供叙事动力的场景呢?如果仅是抒情,未免多余。再往后看,全部的场都有用,一个多余的镜头都没有。全部故事看完,再翻过头看第一场,就觉出提纲挈领的好了。

很多人对姐姐买西红柿痛哭那段很有感觉。那场设计的好,好在西红柿,设想如果是买西瓜,那该有多难看。另外,张静初的演技确实帮了大忙。因为这场是在结尾部分之前,算是一个小高潮。但是和片头姐姐的故事离开很远,所以多少还是有点突兀。类似的场我感觉还是小心使用,否则就成了空对空,让人觉得用力过度,还挠不到痒处。

另一场是一家人打煤砖。这一场也很精彩,出了面目始终模糊的爸爸,其他人的性格,也表现出来了。妈妈是最坚忍的一个,姐姐是最早撒手的一个,弟弟是最没用的一个,哥哥还是最没所谓的一个。

我看得最难受的一场,就是姐姐靠在瓶子堆旁边,拉开自己的胳膊左看右看。过了三个镜头,她就拉开伤痕累累的胳膊给她干爸看。这是我唯一觉得戾气很重的一场,在这一场里,姐姐的性格失控了,可以理解,但无法接受。

还有一场,姐姐骑着自行车,拉开降落伞一路飞奔。这场戏可以用张静初自己的话来评价,就是:看起来是现实主义,其实是表现主义。所以这一场毁誉参半。我个人的感觉是这一场总体很好,特别是果子骂声“他娘的”之后追上来那几个镜头,两个自行车忽前忽后,镜头处理的特别漂亮。但是就在这时,姐姐放声大叫,呜呜的,很泄气。说不出来为什么。如果是果子在旁边起哄大叫呢?如果是背后追跑的孩子欢叫呢?张静初的脸特别不适合欢乐,《芳香之旅》就是个明证。顺便说一句,这场里最牛的演员,是他妈妈,特别是最后的那个镜头里,妈妈倒在地上,拽着降落伞拉自行车。妈妈只是个背影,但她的身体语言很牛,震惊、羞愤、心碎、坚忍、片刻的绝望和执拗,作为一个母亲,她所有的情感编剧连一句台词都没给,全靠拉自行车背影来体现,最后效果还不错。

如果能看到未剪之前的片子,就更能体会这些场的用意了,所以这就是为什么要保留作家的手稿,因为上面有剪来剪去的痕迹。

无题

我喜欢这里的夜晚,如果用心听,能听到山风。我不知道这周围有山,但是风的确像是从山里吹来的。干净的风。没有人语。真干净。
 
什么风让人销魂呢?
深院静,小庭空,断续寒砧断续风。
 
我多么怀念的地主时代啊。我是个恶贯满盈的盐商的小妾,不得宠,老爷太太们也懒得折腾我,就把我撂在深宅大院的小偏房里。庭中有棵梨花树。就行了。
 
我这个不实用的女人。
 
操场巨大,但空无一人。夜色中巨大建筑像是一个隐喻。巨大的操场空无一人。多么干净的画面。如果我拍电影,就要这么干净,干净的像深蓝色的夜空,像无人的街道,像无穷、无限、无边无际。
 
风总是会从四面八方吹来。如果你伸开双臂,就会扶摇直上三千里,不复归。
 
飞行是个巨大的隐喻。你不能说话同时飞行,这足够让人掩面痛哭。

爱情

 
我想起很久以前在一条老街,我爱上的一个男人。我走过街道的时候,他目不转睛的看着我,然后又目不转睛的看别的女人。她们站在街道上招揽男人,枝繁叶茂,摇曳有声。他日复一日的坐在那里,悄无声息的看着她们。他的眼光就像黑暗巷道里的路灯,照着我伶仃的双腿高一脚低一脚。他有时走过去,拉着她们的手走进街角的黑影里去。我嫉妒她们,嫉妒的要死。我恨的咬牙切齿。我想穿上闪亮的高跟鞋,尖尖的走进街角的泥泞里。我想的发疯,并不感到羞耻。每一粒种子都会被带走,被走兽,被飞禽,被昆虫,被风。

看片:《芳香之旅》

《芳香之旅》的坏,坏在编剧身上。
 
第一个坏,是人物和大历史靠的太近,像是贴在白布上的皮影,有点类型化的趋向。虽然也说不出哪里不好,但是总觉得这样一弄,就肤浅了,像是在写时代的悲剧,而不是生命的悲剧。《孔雀》里大历史的背景特别淡,这样一来,故事就有了宿命感。
 
最早是这么感觉得,但是后来一想,人家《再见列宁》不也是那么写的啊,也挺好看。这么一比,就觉出第二个坏了。第二个坏,在于对历史处理的很不严肃,有种莫名其妙的喜剧气氛,挖不出历史和私人史间的本质联系,所以历史只沦落为简单的图解,而不是深刻的潜流,裹挟个人,摧毁美好。最典型的一场,是张静初和范伟去看《卖花姑娘》,可以说暴露了编剧的这条软肋。这个场景,本来设计的就有问题,我猜测编剧的意图是把人物的悲剧和整个大时代的悲剧气氛贴合在一起,有点无可奈何的意思。但编剧没有照顾到前N场的喜剧气氛,在这场里要怎么清楚掉,甚至画蛇添足的让影片跑完了,两人再哭,唉,说不成。再比如张静初在向阳号上买票,编剧是要把她写的单纯活泼,而不是傻,人群是要简单,而不是莫名其妙的含情脉脉。凭张静初的演技,还演成那样,必定是本子着实太烂。聂远给她送药那场,看的人只想笑:什么样的恶编剧,才能除了写女孩痛经之外,再找不出其它情节了。
 
这就引出此篇的第三坏,小聪明太多。除了卖花姑娘,最明显的就是让范伟阳痿掉,男人阳痿,本身就是很强的隐喻。如果只是要把张静初写惨,这个设计可有点虎狼药的意思。而范伟是被毛主席接见过的劳模,更容易让人感觉还有政治隐喻,但这个隐喻在整个影片里又没有其它图解,真让人摸不到头脑。再有一场戏,是张静初在无边的油菜花地里,想要把范伟治好,那场更是淡薄的不得了。这就回到了第二坏,如果不挖出大时代对人性最深刻的破坏,那一切都只是浅表文章。
 
第四坏,坏在没重点。把影片一分为三,前部分:美好的爱情故事;中间:悲惨的婚姻生活;最后:时代崩塌,落花流水。这样一看,最后一部分,最不搭调。张静初拼命救出向阳号,为什么呢?为聂远?范伟?还是自己?或者是《再见列宁》里,母亲要坚守的自己最后一块根基。最后这部分野心突然大起来,开始要反应那么宏大的命题。真是蛇头虎尾。看到这部分,很容易就看出《芳香之旅》坏的根源在哪里了。你试着把整个故事推倒重来,找出最深刻最独特最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两个:向阳号,向阳号上的范伟。
 
这个故事要讲的,一直都是范伟的故事,是一个时代的精神在私人史和大历史上的双重崩塌。这样一来,他阳痿也好,昏迷也好,最后向阳号流落街头,就有了深刻的现实根基,大家也就知道该往哪里用力了。导演要么是为了市场,把故事庸俗化成了爱情故事,把戏份给了张静初,要么是真的比较弱智,真的觉得范伟是个配角。因为主题和结构的问题,这个影片像是一张摊坏了的饼,细节上的讨论毫无意义。
 
这个片子告诉我们:1.《再见列宁》不是人人都能拍出来的。2.范伟的演技真的很牛。
April 26

无题

      我原以为永远都不会原谅蒋遥:一个搞了自己男朋友的人,那还能叫朋友吗?当年我顶花带刺,像根新鲜的小黄瓜一般招摇过市。后来就遇到子弹。子弹的五官可说是一塌糊涂,可他的身形相当伟岸,左右两枚胸大肌约等于好几百斤TNT。后来蒋遥向我哭诉,说子弹强奸了她,后来又不怀好意的纠正,是差一点强奸了她。我那时花枝乱颤风头正健,是全班女生唾骂的对象,被她这么一闹,她们又都挖心挖肝的来同情我,搞的我很被动。后来我大鸣大放的宣布和子弹绝交。不到一个月,蒋遥却和子弹搅和到一锅里去了。直到半年后,蒋遥又来哭诉,说子弹的那根东西真TM是无孔不入,连学校餐厅体壮如牛的陕北女招待都要染指。她哭地那么假,搞的我很不好意思,所以就原谅了她。

  快毕业时子弹被食堂的厨子们团团围住,首当其冲的就是那个陕北妹子,她大手一兜扭住他的蛋蛋,扑上去和他撕打,直到他歪倒在盛菜汤的一个大铁桶边。有人用汤勺擂着铁桶瞎起哄,咣咣咣咣,子弹就像个娘儿们似的哭了。后来陕北妹子也蹲在铁通边,把子弹涕泪横流的脸埋在她硕大丰盈的胸脯里,给予了他安慰。她还换用普通话厉声咒骂我们:傻B!

  多年以后我们还在酒桌上唏嘘陕北女人的重感情、有担当。多年以后子弹有了很大变化,不但守身如玉,而且有洁癖。说实话我原想跟他搞一把,可他的两块胸大肌早掉肚皮上了,一根皮带勒扯不住,直往小弟弟处塌方,搞的我兴味索然。我和蒋遥吃着他烹制的一桌子大菜,面面相觑,心怀鬼胎。

  毕业后我四处晃荡,蒋遥则研博连读,很快就要评副教授。我一点都搞不懂,大学时蒋遥把书念的狗屁不通,怎么可能跑去当教授。当然,我更狗屁不通。但一想到她穿着衬衣西裙、带着珍珠坠子假装知识女性,我就气的要死。

  蒋遥和我在大学里相依为命。没有她我很可能自杀,但是有了她,我就很想杀了她。整个大学期间我一直无所不知,除了专业书。对于宇宙、世界、人生和未来我既不迷茫也不惶惑,没有性压抑,更不知道所谓青春的痛楚。我痛楚的唯一来源,就是考试。我和蒋遥就是在考场上认识的。她的小抄相当精美,谴词造句流畅精准,最难得的是她那一丝不苟的小楷,让我神魂颠倒。我想杀了蒋遥的原因有很多,比如每次我们都共用她的小抄,可每次她都比我高出十好几分。又比如都是抄人作业,她也总比我多一个+号。这就是蒋遥,东西放在固定地方,每天有固定的作息表,哪怕是写纸条和我对骂,也写的横平竖直。我一直不明白,有时间打蝇头小楷的小抄,为什么不干脆背下来。蒋遥则语重心长的教导我说:你可以不学习,但不能没有端正的学习态度,你可以作弊,但也得有端正的作弊态度,人生就是一个态度,没有态度的人是可耻的。我就这么可耻。所以蒋遥就要去当教授,而我则注定要居无定所一事无成。

  关于想自杀,我没什么要说的。我们那片连绵十几条街都是大学区。自杀的也有,他杀的也有,莫名其妙死掉的也有。人固有一死,或响亮利索,或忧郁绵长,但无论怎样,死亡只是一个屁。我很景仰自杀的人。《神曲》上说自杀者禁锢在地狱的第七层第二环,要变成长满毒瘤的树木。我买的是译文出版社的出品,还配有栩栩如生的图片。我并不怕地狱,可我怕疼,还怕难看。距此不远的师范大学死了个女学生,她们说她的裙子被风刮起来缠在腰上,露着洗的发灰的粉色内裤和两根黄蜡似的腿。于是我万念俱焚,下了狠心要继续活着。

  穷极无聊啊。这种无聊成了我对大学最刻骨铭心的回忆。那种天天天蓝的无聊,没来由的蓝,使劲的蓝,蓝的快轰然掉下来。我面朝蓝天,想入非非。天干吗不砸下来,摔个粉碎,像好大一块蓝玻璃,每块碎渣都扎死一个人,大家就都跟大青虫似的抽抽几下,死成一大盘子牙签肉。或者天突然裂了个大缝,大海之水天上来,裹挟着紫色的水母、金黄的海星、黑色的座头鲸和五光十色的小鱼小虾劈头盖脸的浇下来。可是劈头盖脸的只有绵长的阳光。阳光让人反感,它象征着胸大无脑的快乐。

  上大学时我的胸有C75,现在的尺寸是B75,将来会是A75。上大学时我胸很大,也比较无脑,可没人爱我,所以我扎入了子弹的怀抱。他是个恶棍。后来老同学聚会,男同学们都脸红脖子粗的跟我泪眼婆娑,说当初要不是我那么又臭又硬,男未娶,女未嫁,大家凑和搭一伙儿岂不快哉。这真让我心潮澎湃、思绪万千,连忙说:现在也不晚现在也不晚。可是他们都哽咽着跟我碰了一杯酒,又跟其他女同学泪眼婆娑去了。

  我不觉得自己又臭又硬。如果说无所事事、想入非非也算又臭又硬的话,我所生活的这个世界就是一个巨大的粪坑。舒展的飞禽的就是乌压压的麻面苍蝇,凶猛的走兽是和蔼富态的蛆,江河湖海是潺潺屎尿,珠穆郎玛峰也不过是一朵新鲜的粪头。那时侯我心怀畏惧,不信谁敢用这么大的茅坑,除了神明。但我不相信神会这么阴险,在他的粪堆里编排出一个世界,以及这之上的我们。

  那时我还没有看到《神曲》,等看到时,已经晚了。《神曲》里说:阿谀、卖淫之人将永堕地狱第八层的粪溺池里不得解脱。我大吃一惊。神和我的同学是一伙儿的。他们合谋了这样一个世界。而我的成长,就是不断挖掘这个世界的过程。

  我的朋友老刘说:一花一世界,花花世界,就是两个世界,一个是谁都能看到的,另一个是没有人愿意说的。当时我又臭又硬,认为他很不爽快。现在我既不臭也不硬,认为他很阴险。

  没人知道蒋遥为什么会和我混在一起。大学时她像一头亲切友善的河马。那些河马在淤泥里泡澡,物我两忘,像一个悠长的呵欠。我喜欢河马,所以我也喜欢蒋遥。可要当教授的蒋遥成了长腿的瞪羚,双眼炯炯马不停蹄,听人说话极有耐心。我们的一个吕姓师兄在一家大型国企当运输部经理,方脸方鼻方眼镜,估计是麻将打太多的缘故。吕师兄从以前的结巴变成一话痨,真是钱壮怂人胆。他的叙说类似天方夜谈,离奇的不着边际,讲到公司老总的二奶,他说其“舌头能穿针”,大家就嘘他,而蒋遥则神色微渺,不置一词,让我想起圣雄甘地。

四人书

清韵书院主编的四个人的书算是出来了。他们是:骑桶人的《流枫川志》,张进步的《缥缈情史》,吴学俊的《烂泥丁香》和柳隐溪的《山鬼》。关于这四个人,我能说的,只有一句话:他们四个,我全都不熟。
 
吴学俊此人,非常没有意思。为什么这么说呢?是因为他不给我照片。我要N多次,他就是不从。《烂泥丁香》是部青春小说,从大一写到大四。看完后,我觉得我的大学白上了。我没有恋爱,堕胎,抽烟,喝酒,打架,逃课,租房,艳遇,旅游——这样不好。
 
柳隐溪MM是个很俊的MM,我只看过她的一张照片,就是博客首页推荐的那张古装照片。没说的,就是俊。
 
见过面的,只有张进步,去年夏天他来西安参加一个朋友的婚礼,我、周公度、黄海等几个诗人陪着张进步,一起在朱雀路上吃烤肉。但我不是诗人,也不爱吃烤肉,所以只好看张进步。这个小伙子,是个好小伙子。好在什么地方呢?好久好在他胖胖的,还是山东人。我算是半个山东人,所以很喜欢他;我也很胖,所以就更喜欢他了。那次见面非常短暂,当时他胖胖的,带着女朋友,吃着烤肉,很幸福的样子。后来他回成都去了,就很不幸福,每天郁郁寡欢的,现在我根本找不着他,博客也不见更新。
 
骑桶人我也不很熟,但对他的文章很熟。之前因为出书要做宣传,我要了他几张照片,觉得这个人长相太诡异了,于是更加想和他不熟了:他这个人,从不同的角度看上去,完全不是一个人。现在我和他算是有点熟了,因为我把他的专栏,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包括他现在正在写的《金钱僧史·摩尼亚赫篇》,觉得这个人非常有才气,而一个有才气的人,我是非要和他熟上一熟的。这四本书里,我看的最详细的,也是桶的《流枫川志》。有很多想法,还可以慢慢探讨。
 
这四本书,其实没有我什么事情。大量的工作,温柔在的时候,已经和关宁全部敲定了。我只是在果实成熟时,去摘了一把。我要感谢这四位作者,特别感谢编辑关宁,她长的很漂亮,身材不错,人也很干练,最重要的是,她慧眼识猪,把我们清韵的四头胖胖猪,选走了。下一步清韵书院和出版社还要开展“深度合作”——到底多深,我还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写小说是没前途的。中国的出版市场,真的是太畸形了。于丹和易中天火了,写小说的快歇了吧,赶紧去写点历史小故事什么的,肯定好卖。
 

我和蒋遥

人的一生难免不爽,我十七岁不爽,就想写小说;二十二岁不爽,就给陌生男网友发短信;现在不爽,我就会去找蒋遥。而如果我遇到一个问题,不能给男人讲,也不能给女人讲,不能给熟人讲,也不能给生人讲,不能给正常人讲,也不能给疯子讲,那我也会去找蒋遥。
我跟蒋遥认识了10年,却6年都没见过面了,她读了很多没用的书,从未穿过裙子,考上硕士,半截子却退学了,现在无业,无收入,无男友。
 
我的已婚女友,都忙着工作买房生子。那些婆娘们聚在一起,不是谈装修,就是谈育儿常识,不是谈丈夫,就是谈化妆品,我完全插不上话。虽然我也结婚了,但基本等于没结,又没工作,即便有,也缺乏热情——我只想赚点钱有吃有住而已。当然,有时我也装腔作势的跟她们一起去做指甲,或者骂老公,但说实在的——我宁可一个人待着。我的已婚男友都和我失去联系了。
 
我的未婚女友,年纪都比我小,她们总是抓着问我特别奇怪的问题:婚姻是不是爱情的坟墓?结婚了意味着什么啊?夫妻之间该不该有没有秘密?说实话,这些问题我都没仔细想过。她们又总是怂恿我去俊男吧,因为她们很好奇,想知道里面的男人到底有多俊,是不是可以把小费塞进他们的裤裆里。我告诉她们,我什么都不知道,因为我每天大约有23个小时半都在房子里,剩下那半个小时,不是在倒垃圾,就是在买菜。年轻姑娘就是好,生活永远都可能是一场偶像剧。而未婚的男友我不联系他们。我恨比我年轻的男人。
 
有些话,我只能和蒋遥说。比如:你干嘛呢?
 
我和蒋遥永远都可以只发这四个字,也不会回复对方:怎么了有事吗?
 
就是这样。
 
大学时,我们并不是那种打水吃饭都粘在一起的女生。我们都独来独往。不是因为酷,而是因为我们都不擅社交。大学时有个女同学,经常找我练口语,但四年下来,除了外语,我俩还真没说过几句汉语。毕业后,同学们经常谈起些八卦或往事,但绝大多数我根本就不知道,她们大笑时我都开始怀疑是不是走错班了。我就是有这个本事,成为永远的缺席者。
 
蒋遥是敏感,而我是心不在焉。
 
毕业前的一个晚上,我们俩出去喝夜酒。那是我第一次喝多。有个英语系的男生跑来提醒我们注意安全,被我骂走了,邻桌的一个男人非要请我们喝酒,又被我骂走了。蒋遥倒是非常镇定,打电话回宿舍叫人来接我们。其实我也没醉,只是有点多。前天我路过那家酒吧,翻了一圈电话,找不到人来和我喝酒。电视里喝多的人总是大哭,那时候我们还很完整,生活也没现在这么支离破碎,所以也没什么可哭的。那时我们22岁,22岁的时候,我们就没法彻底喝醉了。
 
毕业后她去北京上硕士,我工作,人分两地。我们联系很少,只稀稀拉拉的通过信,我一如既往的无聊,而她的黄金时代却到来了。
 
她的初恋是个荷兰人,这个荷兰人在非典时期住在北京的高级酒店,要学中文,她去了没一个月后两人就搞在一处。但扯淡的是她的第一次,第一:这个荷兰人是个阳痿;第二,他没用安全套;第三,基本上男人阳痿后,都会跟女人翻脸。所以这个不带安全套的阳痿男士,令人费解的结束了这段关系,既没有解释,也没有后文。她的初恋,就这么莫名其妙的结束了——被破了处,还没有快感,要吃紧急避孕药,还得去做妇科检查。
 
后来她和一个快结婚的男人混到一处,欠了教授一屁股的论文。我记得她的QQ最后被这个男人盗走,她让我当时的男朋友,一个网络小偷,又给盗回来了。再有就是记得她身无分文,从北京跑到四川去找这个垃圾男(这个垃圾男人品差体力更差,蒋遥那时学会了上位),路过西安时,6个朋友都没劝住她。当然,最后他们翻脸了,垃圾男的婚也没结成。现在他们没什么关系。
 
她退学回家那段时间曲胖子出现了,因为她那阵子什么都不想,就想自杀。曲胖子陪她住了几个月,吃饭,做爱,吵架,哭闹什么的,后来她不想自杀了,但曲胖子却对活着这件事彻底绝望了。曲胖子现在也退学了,没工作,没钱,却不愁钱。曲胖子想走兰波的路线,一辈子不工作,然后名利双收。我曾问蒋遥,曲胖子怎么不过去陪你住一段时间,蒋遥回答:曲胖子说了,去了也是问你借钱,再解决一下生理问题,还是算了吧。我跟蒋遥说:你跟了曲胖子算了。她说:不但没人养活我,还要我反过来养活一个人,太累,算了吧。
 
再后来,她开始跟一个身在欧洲的留学生网恋。这个人回国来见她。两人在小旅馆的床上,并排躺了一晚上秋毫无犯。她喜欢他,但他不喜欢她——她又不是大胸部的小女人。她被一个细节刺激了:他晚上上厕所时还不忘把钱包带进卫生间。曲胖子这样解释:也许他把卫生纸放钱包里了。本以为这只是正常的见光死的故事,没想到该留学生之前还跟她借过钱。所以这个故事,到现在就成了有情人终成债主,那人把她从QQ上删除了,把她气得够戗。曲胖子开导她说:至少没死人。我也开导她说:又花钱又没爽到,亏死,早知道把他强奸了算了。
 
10年了。这10年里,我按部就班的学习,毕业,工作,恋爱,结婚,没有任何波折,真他妈的不像我应得的生活。蒋遥还是一贯的虚无主义。她帮我改论文,谈论看过的书,互相抱怨对方不写东西,谈论春天,阳光。其实我们并没有太多可以谈论,因为我们都是怪物,没有工作,也没什么爱好。她甚至还不如我,我会做饭,我还喂猫,虽然我既不爱做饭,也不爱猫。
 
但是蒋遥非常爱干净。她休学那一年,我们宿舍8个大姑娘活生生的把耗子都住出来了。她回来后经常一个人在宿舍,拖地擦桌子,帮我洗饭盒。她的床整齐,干净,书架井然有序。现在她把日子过的那么一塌糊涂真是一个讽刺。她还早睡早起,所以半夜了如果我不爽,那就没办法了,我来回来去的翻电话,找不出一个人可以聊几句。大多数人关机,有些人不熟,有些人后遗症太多,有些人不回复。于是就打开电脑,零敲碎打的写博客。现在就是午夜两点零一分。
 
我时常羡慕她:她退学了,不工作,还那么泰然自若的。我毫无兴趣的读了很多无趣的书,还想考个好分数;虽然我恨工作,但一不工作我就很惶惶不可终日,像是欠着谁的(首先欠爸妈的,其次是欠丈夫的,永远不会是欠自己的)。蒋遥拥有那么大的热情,坚持不懈的爱过一个又一个男人。我会为了一个男人,身无分文,越过4000公里和他相会吗?不会。我会洗脸,吃饭,看书,睡觉——偶尔想起来,再偶尔想起来,最终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我经常这样想:蒋遥就是另一个时空里的我。事实很可能是相反的:是我在失学,失身,失恋,失业,一无所有,而她却平安的念书工作结婚。所以我常常怀疑我偷了不该属于我的东西,这一切本该属于另一个人。这能解释为什么这么多年来我都心不在焉吗?我不能爱生活,像是不能爱邻居的孩子。我常常需要“鼓起勇气”才能“坚持”下去。我经常这么问蒋遥,她说:是啊,就是这样。好不容易才活到快三十岁,多不容易啊,慢慢熬吧。
 
这就是我和蒋遥的故事。现在是夜里234分。我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想说:蒋遥,你他妈的快开机。
 

上海 上海

跑了一趟上海,草草发兵,草草收场。有个网友这么写到上海:"我想起了霞光万道的张爱玲,风头正健的上海宝贝,还有那个忽然万籁俱寂了的安妮"。上海城里住了很多女人,其中包括了我少年时期的好友。火车到站时,她一件低V领衬衫一头黄发,在站台上乱七八糟的太阳光里显得风华绝代。

晚上吃老上海菜,不知道在什么地方,也没有吃饱,就记得我随口说了句黄酒不错,结果他们要了来巨大一瓶“和酒”,桌上一个不认识的警察频频相敬,警民关系从餐厅搞到酒吧,喝到最后他不成了,我也像失修的高压水龙头,每次开口,都会担心阀门跑水,会喷到小朋友和花花草草。非常离奇,在上海的大街上很难看到警察,但每次喝酒,就肯定有不同的警察作陪,有些是户籍警,有些是交通警,有些有证件,有些没证件,有次一个人说自己是卧底,当时他身穿警服,所有人就笑翻了。

在上海只顾喝酒和睡觉了,东边天亮早,上午7点阳光就噼里啪啦地砸人脑门上了。有时喝的乱糟糟的时候会觉得怪异,我这是来上海了?有时在公车上睡的前仰后合死去活来,醒来时就过站了。跳下车,愣几分钟,然后找片树荫,松松凉鞋,松松喉咙,就那么坐着,头顶骄阳似火,街上车来车往,看着看着就又瞌睡欲死。什么霞光万道的张爱玲,风头正健的上海宝贝,万籁俱寂的安妮。老百姓的生活,哪里都一样。

外滩也去了,轮渡也坐了。我不是许文强,看不到浪奔浪涌淘英雄;我不是美人,看不到钻石和王老五;我不是读书人,看不到金钱人性。我和一个读了很多书的女人在船头吹风,她说:你该写本书。我不喜欢读书太多的女人,我跟她们都合不大来,就像我和美女都合不来一样。我曾经在爬华山的时候认识一个广东女子,皮肤棕黑,风趣矫健,登顶看日出时非常文静,看人时像个讲道理的女土匪。那时我十八岁,觉得那就是二十五岁时的我。可二十五岁时,我坐在黄浦江的轮渡上,一副愁肠百转半死不活的德性。

读了很多书的女人,总喜欢其他女人都把她当朋友,美女则乐于其他女人都把她当敌人。所以我和她们都合不大来。但在上海,前几天我和美女泡吧喝酒看男人,后几天和才女买书聊天看星星。非常搞笑,美女喜欢在外滩对月长吁发笑死人的感慨,才女则陷在南京路买笑死人的鞋子。

东方明珠塔很像艾菲尔铁塔,但我也没什么根据说它抄袭别人。这种城市标志的玩意儿注定要遗臭万年。莫泊桑总喜欢上艾菲尔铁塔上吃饭,他忿忿地说:这是巴黎唯一看不见这座破塔的地方!我喜欢没什么标志的城市,西安有钟楼,北京有天安门,上海有明珠塔,这些城市基本上就废掉了,具体原因,罗兰巴特写了很长一篇东西来论证,大概和符号学解构学有关,他的论据我没看,但很赞同他的结论。其实这些都是我现在坐在这里想到的。当是时,明珠塔宛如伊人,月色灯影里在水一方,我仔细看了又看,觉得他们说的没错,这大家伙真的很像男人的小弟弟。

很早以前有部电视剧叫《侠胆雄狮》,主人公是个人身狮面的家伙,当年把我迷的七荤八素,他最威风的时候是扒在地铁顶端飞驰着去救他的女人。在上海的地铁里,很难让人想象有个如狮子般凶猛迅捷的男人在顶端------其实这也是我坐在这里想到的,当时我坐着地铁,从虹口到闵行去赶一个饭局,车厢里拥挤粘热,饭局居然定在一个川菜馆,居然是为一对小男女饯行,更过分的是他们居然郎才女貌一对璧人。这是我在上海接触过的第三个女人,玲珑身材,细眉白脸,一说话就赠送微笑,一路拉着小老公的手。席间大家对着店家赠送的一大瓶可乐逗趣,说喝可乐影响性功能,于是她不但自己不喝,还暗地里掐他小老公的手,也不许他喝.

杜拉:夏日夜晚十点半

      这本书里包括两个故事:《夏日夜晚十点半》和《安德马斯先生的午后》。前一个我看哭了,后一个我看睡着了。我着重说说前一个。
  
  杜拉从越南回到法国,很不愿意让人看出她来自殖民地,所以她写了早期的《厚颜无耻的人》和《平静的生活》这些以家庭纠葛为主题的社会主流小说,而以《情人》为代表的、自成一体的风格,则是等她挤进法国主流文学界后才被慢慢发酵出来的。《夏日夜晚十点半》写于她创作的中期,内容还是家庭纠葛为主:夫妻两人带着女儿去马德里度夏,同行的还有一位年轻美人。半路上忽遇暴风雨,一行四人被迫滞留在马德里附近的一个小镇上。恰巧的是,全镇警察正在追捕一个杀人犯。在滞留的这一晚,妻子发现了丈夫和这位年轻美人间微妙的吸引力,同时也发现了藏在屋顶上的杀人犯。故事就这样寻着两条线索展开:一方面妻子眼睁睁的看着丈夫和美人互相爱慕,并到了非做爱不能满足的地步;另一方面,妻子想要把那个藏在屋顶上的杀人犯偷偷送出镇子,救他免于一死。   
  这个小说你一旦开了头,就很难撂下。我上班时开始看,结果撂不下了,一早上边工作边跑神,逮空就偷偷看几眼。好容易熬到下班,才很爽很爽的全看完了。文章写的这么抓人,跟杜拉谋篇布局的能力大有关系。
  
  线索
  
  小说是两条线索:偷情和救人。妻子玛利亚在阳台上凑巧看见,丈夫和年轻美人在斜上方的阳台在拥吻,而与此同时,就在正对面的屋顶上,她发现了杀人犯。两根线索几乎同时露头,读者一下子就掉进双重的悬念里去了。一方面,玛利亚固执的要将杀人犯在全城的警察眼皮子底下偷送出去,她要救他,她非救他不可,她冒着很大的险救他;而另一边,皮埃尔和克莱尔因为旅馆拥挤,无处做爱,而饱受情欲的煎熬。夜半两点,玛利亚终于成功的救出杀人犯,将他留在镇外的麦地里,约好正午十二点去接他将他送出国境。但是聪明如你,一定猜到了,按照杜拉的性情,这个杀人犯非死不可。果然,玛利亚一行四人中午按时到达麦田时,杀人犯早开枪自杀了。本来并行的两根线索,突然断了一根,就像两根并排的立柱,突然被大力的撕开一根。于是另一条线索便似水库跨坝,倾泻而下,无人能阻:皮埃尔和克莱尔再也忍耐不住,出去开房寻欢。故事结束了。   
  玛利亚为什么非救这个杀人犯不可呢?她和他就像硬币的两面:他们所爱的人,都背叛了爱情。站在爱情危机的十字路口,他们却选择了不同的方向:杀人犯干净利落的杀死了他的最爱;而玛利亚却除了酗酒之外,自始至终的沉默着;而他们却又殊途同归:杀人犯开枪自杀了,玛利亚则无限绝望的承认:皮埃尔,现在故事结束了。爱情在两个人身上以不同的方式枯萎了,他们或用暴力挽留,或束手无策,但结果并无不同;面对这结局,他们或以死逃避,或无法逃避,而这也并无不同。玛利亚千方百计甚至偏执的要搭救他,其实就是在搭救她自己,搭救她岌岌可危的爱情。然而杀人犯失去了世间所爱,生死就并无不同,所以开枪自杀了,他的死对玛利亚的打击非常巨大,它摧毁了她最后一线希望。她垮了。该发生的就发生吧,她谁也救不了,包括杀人犯,包括自己,包括爱情。
  
  压抑
  
  第一是天气。先是疯狂的风暴,逼仄的旅馆,拥挤的旅客,昏暗的烛光(停电),警察的哨声和关于杀人案的闲谈。而后是雨过天晴后难耐的酷热,汗液,炙烤,干渴,尘土以及还有玛利亚无休止的酒醉。自然环境给人巨大的压抑感。
  第二是性压抑。克莱尔和皮埃尔互相吸引,非做爱不能满足,互相亲吻抚摸,却因为风暴来临旅馆爆满,找不到可以寻欢的地方。在玛利亚面前,他们一方面尽量掩饰,另一方面却更享受在她面前调情所带来的巨大刺激,尤其是美人克莱尔,始终无法控制她饱满的情欲。
  第三是救人。为了在满城的警察眼皮底下救出一个绝望的、也许本不想被救的杀人犯,玛利亚想尽各种办法,整个情节紧张刺激,快赶上美国间谍片了。
  第四是人物之间的关系。起初只是玛利亚一个人的心里斗争,后来为了救出杀人犯,不得已寻求丈夫皮埃尔的帮助时,她告诉他,自己已经知道了他和克莱尔的事。从此,一个人的心事成为两个人的秘密,而自作聪明的美人克莱尔,却以为玛利亚一无所知,于是仍在她面前,玩弄和她丈夫调情的小把戏。玛利亚的沉默旁观,皮埃尔的如坐针毡,克莱尔的毫不知情,像三个不同方向的力,把人物关系绷得像一张随时都会爆裂的鼓面。
  第五是强烈的对比。天气糟糕(暴风雨、炎热),事件棘手(丈夫外遇、搭救杀人犯),精神糟糕(酗酒、失眠),面对这一系列的压力,玛利亚却却自始至终表现的非常冷淡,她感到心碎,却无法回避、无法阻止也无法解决,她只是不停的喝酒。我总是期望她在某一刻能喊叫或者痛哭。可是没有,她只是不停的喝酒。当她发现自己千方百计搭救出来的杀人犯自杀了的时候,她受到极大的刺激,然而这时候她也只是不停的自言自语:“我们本来可以继续让他活下去的。”直到故事结尾,皮埃尔想要重新回到她身边来时,她温顺的接受了他火热的吻和拥抱,同时说道:“皮埃尔,结束了。我们的故事结束了。”
  最后,是那种巨大的心理暗示。了解杜拉的读者,早就知道这一切都是徒劳,她必定不肯善罢甘休,不肯轻易放过这些人。我想知道的仅仅是,她到底想要他们怎样。结果也不出所料:杀人犯把爱人奸夫连同自己全部干掉了,无一遗漏;玛利亚孤单又绝望,彻底对爱情撒手了;皮埃尔在片刻激情之后,发觉自己无法放弃玛利亚,想要回头却再无可能;克莱尔感觉到皮埃尔无法离开玛利亚,也无法摆脱那扑面而来的灰心与绝望。
  
  《夏日夜晚十点半》是我看过的杜拉的最好的作品之一:篇幅不长,结构严密,情节紧凑,人物关系有巨大张力。除了创作手法,我还想多说两句这篇小说的语言。杜拉从越南归来,但是童年时代从来就没有离开过她。她写大海,河流,写闷热的夏天,全都贴心贴肺的。她后期作品里淡化了情节,用她超强的语言张力成为故事的骨骼,这是很冒险的。在这本她中期的作品里,语言优美,语感很好。

八点关于巴赫曼

 
1.Hans Höller关于巴赫曼研究最大的疑点,是巴赫曼在多大程度上,把小说创作当作自己的传记在书写。他详尽的描述了她一生中的每一个悲剧,并试图将其作品嵌入这些悲剧当中,成为某个言简意赅的注脚——或者刚好相反。几乎所有女性文学研究,最后都会陷入这样的质疑当中。女性对自身悲剧的挖掘深度,使得其作品一旦脱离了其个人史,则陷入不可解或曲解。有人相信,作者所生活其中的全部社会历史现实,都会以特定的方式反射入作者内心,并再度折射出来。但这个“社会历史现实”的范围不断膨胀,几乎将历史,文化,语言,社会,政治,宗法,经济,伦理等等全部囊括在内。这种解释的坏处,在于如果我们想要研究一个女作家的作品,那么无论如何,都将陷入片面。
 
2.巴赫曼说“这就是现实”:现实从来都不是“血淋淋”,它只是腐烂的疮口上萦绕的永恒的苍蝇。
 
3.巴赫曼从来都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小说家。她只能以诗歌传世。看这一首:
 
Im Gewitter der Rosen
 
Wohin wir uns wenden im Gewitter der Rosen,
ist die Nacht von Dornen erhellt, und der Donner
des Laubs, das so leise war in den Büschen,
folgt uns jetzt auf dem Fuß.
 
在玫瑰的雷雨中
 
我们投身所向处,在玫瑰的雷雨中,
夜被茎刺照亮,而叶声
——在灌木丛中曾是如此轻柔——
之雷正追随着我们的脚步。
 
这个译本是欧凡的,他的本职工作是数学牛人,小史给我寄过他翻译的米沃什,也很牛。他的译本是我所见过最好的,即便如此,磨损也相当大。原诗很像李清照的小令,色彩清丽,但整体很有气势。周瓒的翻译似乎把名字翻译成《在玫瑰暴雨之中》,“暴雨”气势上比“雷雨”要大。Rosen是玫红色,Gewitter是蓝灰色,Nacht是黑色,Donner是亮白色,Laub是绿色,Büschen是墨绿色,但是Gewitter der Rosen就是玫瑰灰色了,同样的还有Der Donner des Laubs。这两个意象把地上温润的植物和天上暴戾的天气糅合在一起。颜色立刻就变了,声响更强,气势也更盛,暴雨有玫瑰的颜色,玫瑰有暴雨的声音,雷电有叶片的颜色,叶片有雷电的声音。这场暴雨就有了翻天覆地的意思。这就是巴赫曼的气势。
 
4.她一生都以自己为憾。她的女性身躯,她的女性意识。她妄图用自己摆脱自己。她爱上天才的策兰,但即使在浪漫的巴黎,他们连三个月都无法共同相处;她嫁给天才的Max Frisch,然后以翻脸收场,并互相写了一部很厚的小说全世界发行来指责对方;她一生都爱着她的亲弟弟,但因有悖伦常,最终也以悲剧收场。作为一个女人,这算是什么人生?
 
5.如果我在研究另一个女性,那么,我就极容易陷入片面,主观,臆测。我既不能用她证明我,也不能用她来反证我。唯一确定的是:片面,主观,臆测,是文学研究的不二法门。
 
6.悲观主义是种自我保护。巴赫曼怀着无比强大的乐观主义,度过了毫无疑问的悲剧人生,这使她的乐观主义缺乏说服力。但是,悲观主义,这俗世的赝品,又是多么廉价。
 
7.图书馆有一套四册精装巴赫曼全集。四册!精装!全集!这套书在欧洲,至少900欧元,在中国,至少9000人民币。我是不会花9000人民币,去买四本书的。但我可以去偷。至于怎么偷出来,我和Nie博士盘算了很久。他比我还想要这套书。但他是个博士,是个教授,又是个部门主管,又开着私家车。而我什么也不是,连个车轮子都没有,所以我就得去当个小偷。你看看,我念书念了这么多年,最后只剩下一丁点胆子去偷书。事实上,我根本没胆子去偷书,我宁可去偷点别的什么。
 
8.我的下半辈子,就指望着巴赫曼赚钱了。太好了,这就是人生。你过了悲惨的一生,目的就是让另外一些人,用这悲剧来赚钱。太好了。对。没有比这更好的了。

春风镇

没有人知道春风镇在哪里。但蒋遥是这么想的:既然有“春风镇”这个名字,那么这个春风镇,就一定存在,否则这个名字是怎么来的呢?就像人们说“银河系”,说“宇宙”——虽然大多数人也不知道它们在哪里,但它们肯定也存在,否则人们说“宇宙”或“银河系”的时候,指的又是什么呢?顺着这个逻辑,蒋遥已经走了大半个中国,但是,她却越来越怀疑,自己永远也到不了春风镇了。
 
这时候,她正开着车穿越无尽的大地。窗外的景色换了一茬又一茬,祖国真大啊,景色真美啊,但只和蒋遥无关。地球是什么呢?就是被挤压的板块,她是什么呢?她都不是。有些人说,从太空上看,地球是一滴蓝色的水珠。而在这水珠里,春风镇什么也不是,蒋遥什么也不是,祖国这壮美的河山也什么都不是。宇宙看起来想一个大漩涡,一些星云像火焰,另一些像破碎的玻璃,另一些像扫把或者天平处女或者一对孪生兄弟,那你怎么知道从太空上看起来,地球不像一只猫或一只图钉呢?一只猫或图钉,是不在乎什么春风镇的,它可以不在乎很多事情,比如蒋遥能不能找到春风镇,或者春风镇到底存不存在。是的,这就是蒋遥坐在车里,看见无穷的路通向无穷的地方,无穷的人奔涌向无穷的终点,这个时候,她想的就是关于地球的一切。它的形状,它到底有多老,它会不会爆炸等等这些无足轻重的事情。她没有每个人都必须做的那些重要的事情,比如某个必需要开的会,某个必需要见的人,某些必须要赚的钱和必须要去的地方,即使是春风镇。她完全可以现在就调转车头,买张地图,回家去。为什么要去春风镇呢?在离开原地无数天之后,她开始第一次这样问自己。
 
她没去过春风镇,也没有熟人在春风镇,春风镇也没有特别壮美的景色。在一本叫《春风镇》的小说里,作者是这样描述这个叫春风的小镇的:春天来的太晚,当大半个中国都花红柳绿时,在这个镇子里,还只有皑皑白雪。但只需一个温暖的夜晚,天明打开门,庭中的杨树就抽出刀刃一般的新叶。房东太太打开院门,河堤边所有的杨树树都笼罩在一带蜿蜒的绿雾之中,如梦如幻,那些翠绿的叶片上,还挂着去年冬天的晶莹的白雪。远处没有飞鸟,近处没有昆虫,只有一条永不封冻的大河,在屋后日夜奔涌永不停歇。
 
《春风镇》是本很闷的小说,蒋遥用了很长的时间,终于还是没有把它读完。如果说这本书有什么主题的话,那么,在读了4000页之后,蒋遥总算总结出来了,那就是:没有主题!这个作者完全不知道自己在写什么,也不知道他的读者期待些什么,他不知道什么叫小说,或者他根本就没有读过小说。一个小说,简单的说,那就是:至少有一个主题!并且最多500页!现在,这本上万页的东西,就放在蒋遥的书桌上,像一个毫无头绪的脑筋急转弯,一名没有凶器的凶手,就那么放在书桌上,像是和这一切无关。蒋遥知道,如果她再这么一直往北走,不回头,那么这么书就将永远在那张书桌上,直到腐朽,碎成齑粉。事实上,当她开着车穿越无尽的大地时,她时常想起这本不可理喻的小说。而无尽的大地和这本书之间,毫无共同之处。
 
没人知道春风镇在哪里,这是不可能的。至少有一个人应该知道,那就是这本书的作者,因为他本人就住在春风镇。但这不能说明任何问题,比如蒋遥就住在西安,但是她根本不能跟任何人描述西安到底在哪里。她只会说:从北京坐T55次列车,向西1200公里,13个小时30分钟之后,就是西安了。或者说:从乌鲁木齐坐T70次列车,向东2568公里,32个小时零1分钟之后,就是西安了。可这除了说明她手头有一本叫“全国列车时刻表”的小册子,或者是她电脑上有一套叫“极品列车时刻表”的软件之外,什么也不能说明。如果火车并不在停在这个叫春风的小镇子边上呢?如果火车晚点了呢?如果火车被恐怖分子劫持了呢?如果春风镇并没被勘在地图上呢?如果地图不够新呢?如果是一张俄罗斯地图呢?这根本就不可能。蒋遥当然还可以劫持一架飞机进行空中搜索,但她搜寻的对象是整个大地,而不是一张地图,就算春风镇就正在她脚下,上面也没写着宋体小五号的两个黑字:“春风”,在她正方形的视野右下方,也不会恰好标着比例尺和边界线。或者她可以去当一名俄罗斯恐怖分子,攻占电视台后,右手持枪,脸上罩着黑袋子发表声明:春风镇已经被我占领了!所有居民立刻电话告诉我它的确切位置!这太笨了,按照这种愚蠢的办法,根本就没办法找到春风镇。所以她取了点钱,背了个包,从西安出发,步行去找春风镇。
 
蒋遥出发前,想到了一切事情。比如这个春风镇很远,很小,很穷,或者在火星上,这都OK,她完全可以去美国,成为第一个登上火星的黄种女人。但她忘掉了一种可能,那就是:春风镇根本不存在。因为这种可能性对于她来说,根本就不存在。难道不是吗?首先,有一本上万页的书,详细记录了关于春风镇冗长的一切;其次,有一个没有主题的作者,写了一本拖沓的关于春分镇的书;再次,如果春风镇不存在,那么这个“春风镇”又是从哪里来的呢?人们可以杜撰一个地方的历史,杜撰一个人的故事,或者杜撰出一个地名和一个人名,但人们不能杜撰出一个地方和一个人。人们可以杜撰出“宇宙”这两个字,但人们不能杜撰出一个宇宙来。宇宙在另外一种语言里叫Kosmos,在我的语言里,也许叫“虚构”或“伪造”或“骗局”,这都没关系,因为无论我们叫它什么,它都只能是一样东西,就是我们从来没有见过、但确实存在的东西。可蒋遥现在怀疑了,怀疑这是个游戏。捉迷藏的伙伴们早都回家吃饭了,而她就是躲藏的很好、一生都未被找到的那一个。或者是那个立在街角的公用电话,她错误的认为它是谁的手机号码,所以不停的拨打。在她的一生里,这部电话不是占线,就是没人接听。没有人曾经停下来,提起话筒,告诉她:这是公用电话,你不要再打了。结果就是她这一生都在拨打这部无人接听的电话,没花一分钱,就捱过了太过冗长的生命,其实也不算太坏。
 
这是2007年的春天,蒋遥确定自己不可能到达春风镇了。她已经一无所有了。她非常想念她的朋友苏美。在这个春天的午后,苏美正在北方的一座小镇子里,晒太阳。这时候,她家里没人,她没带钥匙,手机没电。所以她就在一条长凳上晒太阳。这时候,她的朋友苏美正过着这样的生活:无业,无固定收入,无男友,无性生活,刚被网恋的对方骗了钱,而且父母不和。可她却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因为她正在一条长凳上晒太阳。这个时候,全世界有很多人在晒太阳,有些刚出生,有些快死了,其他人并不出生,也不死亡。可是他们都没有她的朋友苏美这么幸福。因为这一刻,她一无所有。她不想做爱,也不想赚钱。她正在做她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坐一条长凳上晒太阳。4月7号,下午三点,太阳正覆盖着半个地球。可洒在苏美身上的太阳光,既不太多,也不太少,所以她既不太热,也不太冷。她无所事事,既不苦恼,也不愉快,她只是坐在太阳光里无所事事。她遇见了一个不常见的女疯子,这个女疯子大多数情况下,都很正常,去超市也去银行,现在她正在太阳里手舞足蹈,是个纯粹的女疯子。从太空上看去,苏美什么都不是,长凳也什么都不是,这个小镇子也什么都不是,北方也可能只是一片地球的一片小补丁。而苏美坐在太阳下的长凳上,觉得这就是整个世界。整个世界就是被太阳笼罩的一团光球,金黄色的,温暖的,还有暖风吹过的。她的朋友苏美,坐在春天的阳光里,像是过完了困难的一生,身后什么都没留下,没有诗歌,也没有孩子。她终于清净了。

爱你就像爱生命

我爸从2001年查出直肠癌以后,继续活着,就成了活着的唯一目的。之后每一年的春节后,他都会入院体检,今年也一样。初八上班后,他住进陆军总院。
 
第一天,B超发现肝部出现拇指指甲盖大小的阴影,怀疑为癌细胞转移,建议做核磁共振;
第二天,测出高血脂、高血压,高压170,低压110,降压药都不管用,加上有30多年的抽烟史,脑梗的危险非常大;
第三天,外科通知,2001年他胃部切下的间质瘤,超过5公分,去年医学界统一确定为恶性肿瘤;
第四天,腹腔CT表明,膀胱壁不明原因增厚,怀疑为癌细胞转移,建议做核磁共振;
第五天,不明原因便血。
第六天,同室病友鼻咽癌全身性骨转移,医生说拉回去吃点好的喝点好的吧。
 
有人说,如果一个病,花五万元都治不好,那就不该继续治了。我爸手术2次,住院16次,放疗1次,化疗7次,CT做了15次,核磁共振2次,从2001年6月至今,每天的药费超过70元,止疼针从曲玛多,到强痛定,到杜冷丁,现在已经开始上吗啡了。
 
他每天要疼很久,他吃的很少,睡的也不好。他跟我说过他很累,想休息。但我觉得他想活着,我从没觉得他不想活。我也想他活着。他活着这件事,比任何事情都重要。他不舍得我去外地,他对我姐姐渐渐的好起来,和她谈心。他想回武威,清明节想去拜祖坟。他喜欢猫,他宠着它惯着它,每天买很多的肉给它吃。
 
关于死亡,我一无所知,它只不停的在我梦里出现过。它很轻,很柔软,并不痛苦,像是把一辈子全都忘记了。当死亡来临,我要说:我深爱着你,爱你就像爱生命。

寂寞少妇

寂寞少妇
 
我人浅淡,爱好很少,又尽是看书、写字这些单打独斗的项目,大学念的是准女校,毕业后,又去大学当老师,社会交往少的很,所以朋友也特别少,而且各个都根正苗红,不是高中同学就是大学同学,再不就是同事。而真正的密友,特别特别少,几乎是死一个少一个。而这些密友里,男性是一个也没有。如果非要算上一个,就是耳东陈,但他已经沦为我的丈夫了。
 
我属于这么一类人:流行的说法是缺乏亲和力,文学的说法是疏离,直接的说法是比较死相。结婚前没什么人追求我,我也没觉得非需要一个男人做伴什么的。但那时候我过的稀里糊涂的高兴。后来遇到耳东陈,觉得小伙还行,就结婚了。我的婚讯,大多数人都认为很不可靠。她们曾坚信我只有当个老姑娘这么一条出路。但是我要说的不是悲惨的从前,而是光辉的现在。
 
我结婚以后,男人缘突然好起来了。三天两头就有各色中年男人跟我推心置腹,把我想象成一个略有文采、稍具风骚的寂寞少妇,然后随时准备好挺身而出,解救我与水火。所以我今天就来说说关于寂寞少妇的一切。
 
一个女人,一个结婚女人,如果很寂寞,你猜猜看,会是什么原因。以下有备选答案:
1. 老公挣钱太少;
2. 挣钱少床上还不行;
3. 床上不行还有外遇;
4.  外遇的对象还是个男人。
 
这组答案,合情合理,随便拿出哪个,都言简意赅,很有说服力。这就是中国,这就是中国的女人,这就是中国男人眼里的女人。
 
你打开电视,不是丰胸的,就是减肥的,再不就是丰胸同时还能减肥的;打开广播,不是“梦幻可视无痛人流”,就是“重整山河打造完美女人”。时间长了,你会觉得这个国家的文字,特别不值钱,特别下贱。受这些汉字的连累,这个国家的女人,也显得特别不值钱,特别下贱。好像这个国家的女人,全都只待在双人床上,什么都没穿,急切地等着人品胸评腰。这就是我不喜欢这个国家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常有种感觉,就是这个国家的语言,已经和土地上的生活,完全脱离了。落实到女人身上,就是能指和所指,完全是背道而驰。
 
在这片土地上谈论任何事情,都不要忘记一个基本事实:这是农业中国,这是乡土中国。这是乡土中国的女人,是日韩粉底下的中国皱纹,是欧美服装下的中国赘肉,是金元春药下的乡土疾病。这就是中国女人的事实,这就是我的事实。这是个如此缺乏基本安全感的社会:既没有社会主义的铁饭碗,也没有资本主义的高福利,既没有宽厚的历史可以倚靠,也没有清晰的未来值得期待,宗法道德的大巢倾覆而下,家庭已经无法提供基本的安全感;男权社会的排挤,工作也不能提供庇护。个人被抛弃了,在任何庇护之外,上不着天,下不着地,进退失据,无法自处。
 
有谁说出这些女人呢,它们说着丰胸减肥整容抽脂,每一份杂志上封面上都有一个不知所谓的女人。它们肆无忌惮的谈论着性,尺寸,体位,以为这就是剪鞭子放缠足了;它们把女人身体的个个部位昭显于众,堆砌在香车美酒和那些浮肿的男人身边。黄金周围。女人们烟视媚行,像足了冒牌的上海滩舞娘。
 
我还没见过有哪个国家,像这个国家一样,把女人当牲口看,还不给草料。
 
羞耻,我常常一腔羞耻。
 
一个自诩儒雅前卫的中年男人,他说:中国女人的问题,是太在乎男人的看法了。我咬着后槽牙冷笑。我抽你一耳光,只是因为你的脸太合乎我手掌的尺寸了。
 
林白的《一个人的战争》里有个情节,女主人公在船上遇见一个男人,该男人错认为她爱上了自己,很想沾点便宜。事实上她并不爱他,甚至有点轻蔑他,也知道他不爱自己。但故事的结果很有意思:她顺了他意,并没口出恶言。这真是个好故事,好的就像不是一个故事。《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这样明显的科幻小说都有人信以为真,还感动的鼻涕眼泪的——哪个男人敢相信《一个人的战争》。
 
再说说我这个寂寞少妇。耳东陈很爱球。他上大学时,大约每天都要踢球,否则就难受,非去跑一身汗,就舒服了。现在结婚了,这个习惯看不出来有改变的迹象。他每天要工作、念书、写论文、赚钱和我饮食男女柴米油盐,但还是拼了命要挤时间去踢球,就算踢不了,也要在电视上看人家踢,哪怕是半夜一个人,也要看。我从来不会试想,有了我,他就会不需要足球。这简直不言而喻。就像大力水手不可能不吃菠菜、咖啡猫不会减肥一样不言而喻。我寂寞与否,这跟结婚与否,先生爱我与否,根本就不是一个问题。你知道,双人床并不能解决所有欲望,你还知道,男人从来就不曾也不会是女人的一切。
 
现在我是一个少妇,还会时不时的寂寞一下。我很抱歉。每一个女人都会从少女变成少妇。就像宿命的大手,猛的攥住我的八字黄笺,攥得我一身褶皱。但是很快,我就会变成寂寞的中老年妇女,寂寞的老奶奶,最后是寂寞的一把骨灰。我很期待。因为那时,这些称呼都不会再打扰别人了,甚至都不会再打扰我自己了。

胡思乱想

每到年关,全中国的人民都在发愁。如果你去国离乡很多年,或者干脆就是个外国人,那你就别往下看了,反正你也看不懂。
 
我说全中国的人民在发愁,而不是全部的中国人。你要知道,人和人民是不一样的。具体到我国来说,人民就是下列三无人员:无权,无势,无钱。但是你知道,三无人员历来都是打压和盘剥的对象,或者直接点说:他们根本就不是人。很不幸,我长久的属于人民这个光荣的集体,将来也看不到有什么好转的迹象。
 
如果我崇拜浪漫主义,那我应该非常自豪。因为虽然法国人的浪漫天下闻名,但其实浪漫主义是发源在德国。我曾经狠狠研究过一阵子浪漫主义,觉得全部浪漫主义的历史,只两个字就能概括:没用。法国人其实并不该浪漫,你看理性主义、自然主义、现实主义全部都发源于发法国。德国人还在炫耀中世纪的骑士传统时,法国人就起来革皇帝的命了。所以你要是仔细看历史,你就会发现,革命,其实是一件非常浪漫的事情,和它一样浪漫的事情,还有爱情。有一阵子,左联的很多都在写“革命+爱情”模式的小说,今天看起来,这些东西都浪漫的要死,就像很多号称是现实主义的革命电影,在今天看来,都浪漫的一塌糊涂,比如地道战地雷战南征北战。但是众所周知,中国人,是最不浪漫的一群人。
 
这就是问题所在,法国人理解自己的浪漫,是泡妞时不吝辞色,革命时不计后果。欧洲的资产阶级革命,只有法国人把皇帝的头砍掉了。而我们的爱情也好,革命也好,都不是这么回事。它就好比嫖妓,上床是浪漫主义,而完事付帐,就是现实主义了。我们是一个永远不会忘记要买单的民族。所以,我们向往浪漫却总也浪漫不起来。相反的,我们总误会法国人泡妞是要泡成老婆的,而法国也误会我们的革命是要推翻统治阶级的,很多外国人认为我们的文革,浪漫的不得了,人民都抽起皮带痛打另一群人民,为的是争取自由,是60年代欧美学生运动的组成部分。但殊途同归的是,法国人的热烈的情诗,是没用的,因为他的爱人如此之多,花言巧语不过就是说说而已,不必当真;而中国人如此热衷革命,其实不过是革革而已,也不必当真。
 
我经常想,这个世界就好像一块魔方。无论你怎么变着花样翻转,其实它每一面当中的那一块,根本就不会动。狭隘的革命者的爱好在于,他要把这块魔方,旋转成每一面同颜色。而浪漫的革命者,总是想把它敲碎。所以传世的,都是投机主义者,而那些淹没无存的,鬼才在乎他们是什么。
 
关于浪漫主义,我还有另一个感受,就是它非常强健。浪漫主义强度,是任何一个其它流派所无法比拟的。这个强度,是把命都豁出去的胆量。我常常想,如果你打开每一个人的历史,总会有这么一半页,一两行,一两个字,是这个人突然不想活下了,不管是为了爱情还是为了革命。他觉得够了,足够了,不需要更多了。就这样就很好。这种感觉,每到年关时,我都会有。
 
其实,我坐在这里,说着关于浪漫主义的事情,其目的,就是缅怀一下那个已经彻底逝去的年代。而那个年代,却又根本就不曾造访过我们这个国家。它像什么呢?它有点像荆柯,像项羽,像嵇康,像春秋故事里的某个公子或者渔父,有点饮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的意思。我生活在古中国的心脏,现在它衰败的一塌糊涂,像一个没有及时死去的刺客,像一个没完没散的告别。既不能一刀两段,又无法两全其美,无奈的很。
December 25

无题

◎人质
孩子是落在生活手里的人质。既无法赎回、又无法撕票。
 
◎无票乘客
比方说我将要写一本书,这本书应该叫《无票乘客》;
作为一名无票乘客,他知道查票会随时到来,罚款他也无力支付。
他必须惶惶不安。他只能惶惶不安。生命轰轰奔跑。他怎能不惶惶不安呢?不,不能。
 
◎《墨攻》
这是部好片子。好在哪里呢?就好在片头“墨攻”两个字,谁写的,真是好。
我常希望自己是文盲,那样就更能体会汉字的好处了。
多好的汉字啊,全给糟蹋了。
 
◎舍生忘死
很多汉字都特别好,比如“舍生忘死”。
“舍生”,并且“忘死”。真好。
好在哪里呢?就好在这个“忘”,多轻的字,轻飘飘的,但它的宾语,是个“死”字,够重的。
汉字就有这样的本事,举重若轻。
举重若轻,是个大境界。
 
◎向日葵
列出被糟蹋的汉字:太阳,母亲,土地,黑夜,历史,祖先,恐怖,血统,红色,血液,眼睛,灵魂,生命,奴隶,敌人,梦,死亡,沉睡,天空,剑,大海,乌托邦,创伤。
正因为这些千疮百孔的汉字,使得Ingeborg Bachmann的诗歌翻译成为不可能,更别说Paul Celan了。

看坏书

天空欲雨不雨。风很大,叶子们摇曳着。我在5楼读书。

读的是王康给余世存的《非常道》的序。很不喜欢。看一段:

“中国正在临近自己的历史破晓时分。这个时分曾一再被谬解被误待,一再被坎陷被截断,甚至一再被歧引被反拨,但这个时分还是以世所罕见的坚韧、悲怆和善意不可阻遏地走来,——它是东方睽违已久企望多时的正色寅时,破译中国命运的倒计时,我们的历史黎明。这个时分曾是缘自西方的唐突而陌生的概念,由几百年间无数域外因缘、意外演变、突发事件和偶然性混杂激荡的泊来他者。”

这样的起首,真是让人抗不住。每一个字,都很宏大,大的让人疑窦丛生,而且都很八十年代,像是《河殇》或者《共和国之恋》的解说词。每一句话的结构都很外语,中文里的状语是不会扩展那么长,定语也不会叠加那么多。看过以后,一是生僻词多,而且意义含混,不明白他要说什么。一个词越大,意义越摇摆。比如“中国”“历史”“破晓”“倒计时”“命运”“黎明”——而且,“泊来他者”是什么意思?

再比如这一段:

“余世存先生,湖北随州人,北大中文系毕业,刚度过第三个本命年。他以白净宽广的额头、秋水般的双眼、诗人的灵心善感,多年为汉语世界的清冷寂寥忧心如焚。他犹如一名预告坍塌和毁灭的隐修士,唱诗班中永不现身的梦幻幽灵,送葬行列中远远驻足沉思的局外人,眨着冷眼颤着热心,用炼丹术般的修辞和锤炼了几千年的汉语韵律,为中国几代汉语创制者壮行。”

满头珠翠!华丽无匹!呜呼!搞什么搞大叔?!

总结出看文章的“三不读”原则:
1,比喻象征密集的,不读;
2,“我们”密集的,不读;
3,形容词密集的,不读。

这个原则简直百试不爽。内容不清晰、推己及人、文字不知节制的文章,让人怎么看?其实还有一个原则,就是太长的,其实也不能看。我觉得,没有什么事情(小说除外)不能在8千字内说清楚,如果超过8千,肯定虚胖。说到这里,想起来要说《洛神赋》写的很差。曹植的问题就是不知节制。就算他是长子,曹操也会废长立幼。曹操是个明白的人。曹丕写文章比曹植强。

 

拎不清的糊涂蛋

在《世说新语·贤媛》里看到一个故事。

许允妇是阮卫尉女,德如妹,奇丑。交礼竟,允无复入理,家人深以为忧。会允有客至,妇令婢视之,还答曰:“是桓郎。”桓郎者,桓范也。妇云:“无忧,桓必劝入。”桓果语许云:“阮家既嫁丑女与卿,故当有意,卿宜查之。”许便回入内,既见妇,即欲出。妇料其此出无复入理,便捉裾停之。许因谓曰:“妇有四德,卿有其几?”妇曰:“新妇所乏唯容尔。然士有百行,君有几?”许云:“皆备。”妇曰:“夫百行以德为首。君好色不好德,何谓皆备?”允有惭色,遂相敬重。

不是我说,这个许允,就是个拎不清的糊涂蛋,都什么时候啦,还要抗道德大旗,一句“皆备”,就把自己套牢了。要是我,我就说“认错人了吧大姐,我走先~”。闪。

把事情搞麻烦,很简单,只需不停定义自己、叙说自己。把事情搞简单,也很简单,比如黄老邪。据说此人杀人如麻,江湖名声很臭。黄药师本人怎么说呢?他只说:你们说我杀了人,我就杀了人,有本事你们来把我杀了。

——惊为天人啊,惊为天人。

许允把自己定义为好德而不好色,所以就活该一辈子只能好德而无色可好。说此人是个糊涂蛋,还真不假,此人后来“为吏部郎,多用其乡里”,皇帝要治他的罪,虽侥幸得脱,最后仍旧“为晋景王所诛”,更讽刺的是许允氏的反应:门生走入告其妇。妇正在机中,神色不变,曰:“早知尔耳!”——从结婚第一天,她就知道,自己嫁了一个要掉脑袋的糊涂蛋。

我为什么写博客

非常害怕写博客,因为我有喋喋不休的本能,此之所谓天赋异禀。
 
开博客的原因,是因为昨天晚上丢了钥匙,进不了门,四处闲逛,逛来逛去,就想去火车站,逮住一趟车,拉哪算哪。或者我哪里也不去,在火车站和来往行人扯闲淡。比如:你去哪……上海……请从13站台上车……13站台当然不是通往上海,而是通往马尔代夫,或者普利茅斯,或者别的什么鸟地方。那个和我扯淡的鸟人,就会开始一段全新的生活,在普利茅斯当上酋长女儿的面首,或者驯象人,而不是去什么鸟上海……
 
事实上我哪里也没有去,而是在去网吧上网。网吧的老板娘对谁都千娇百媚,包括女人。我的理想是当个老板娘,甭管是哪里的,万花楼也行啊。
 
所以,我来开博客,先从博主做起。
 

麻烦

作为一个怕麻烦的人,是很麻烦的。如果是一棵怕麻烦的树,或者是一只怕麻烦的虫子,可能会好很多。

中国人有爱麻烦之癖好,繁文缛节太多,所以内耗大于产出。而当中最最麻烦的,莫过于“礼貌”。有一个阶段,我完全不讲礼貌。我并不粗鲁,我仅仅是不讲礼貌。比如主人对我说:要不再点个菜……我干脆利落的说:不用。比如朋友对我说:这个得劳驾你帮忙……我干脆利落的说:不行。如果真的没吃饱、或力所能及,我也会干脆利落的说:好。

那时侯我很年轻,年轻到谁都不尿。那样子很牛B,当然,那要买单。不过我说了:我很年轻。年轻就是亿万富翁。我付的起。现在不行了。

中文的很多词都很麻烦,比如说:分析,解释,怀疑,谣言,揣测,假设,虚拟,求证,理解,因果,以及所有的形容词。它们太麻烦了,不堪琢磨,一琢磨,各个都又重、又烦。

听说挪威语很简单,时态简单、词汇量小——形容词格外的少。我总是想移民北欧,特别是冰岛。那里人口稀少,语言稀薄,关系稀疏,妈妈的还有地热,首都叫雷克亚未克——好长的名字。我穿件棉布大氅,不化妆,也不微笑,喝酒,睡觉,发呆,爽死。

直接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最简单。一是钱,一是枪。

想想看,什么时候,不用说话,你就能迅速、强悍、准确无误的表达自己?第一,是用手拍出结结实实的美元;另一种,是用枪结结实实的顶着一个人的头。它们都直达目的,没有曲线。财富和暴力的力量,就是简单和直接的力量。

吊诡

今天我写写“吊诡”这件事。

昨天我在公司上班,偶然一抬头,发觉头顶正上方有一块天花板,似乎摇摇欲坠,而且和紧邻的另一块天花板之间,透进很强的光。我有点恍惚,过了一会,冷静地给行政打了个电话:你好,我是清韵,我头顶的天花板要掉下来了。行政也恍惚了一下,然后冷静地说:不可能。于是我们互相挂了电话,继续工作。

过了一会,行政估计恍惚的不行了,跑过来看天花板。她抬头一看,惊异的质问我:为什么有光?我说:天花板得修一下,否则漏雨。行政继续惊异的质问我:楼上是另一家公司的地板,怎么可能漏雨?我无言以对。

行政和同事们惊异了一阵子,就各自散了。我抬头看看,又继续工作。我觉得有一把椅子,正“轰隆”一声从天花板上掉下来,跌在我的办公桌上。尘埃落定,我发觉椅子上还有一个中年胖子,灰头土脸的而且手里还握着一只鼠标,被击穿的那块天花板像个游泳圈似的,卡在他的大肚子上。他气愤地质问我:我怎么掉下来的?

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件是个迷信故事。五一的时候,我和我姐给我妈买了一只玉手镯,好几千元,卖家就搭了一只翡翠戒指给我。戒指上是一只蝙蝠,在封建迷信里,蝙蝠的“蝠”等于“福”。我本来不带饰品,连结婚戒指都戴丢了,为了哄老太太开心,就戴上了。接着,从上个星期开始,左手渐渐开始发麻,先是带着蝙蝠戒指的无名指,后来邻居小指,到现在,整条胳膊不能打弯,完全不能用左手接电话。自然下垂倒是没事。我在犹豫要不要把戒指摘掉。

最后一件,是关于男人。这个我要讲的香艳一点。

昨天临晨4点01分,有一个男人给我打电话。此人我认识了快7年,互相认识因为我看过他的小说,赞多骂少。他以前写小说,最近几年完全不写了,所以他在半夜4点给我打电话,肯定不是要谈小说;不谈小说,许是借钱,但借钱不必半夜,那肯定是要谈爱情了。我可以列举一系列爱情发生说,但是没有一种,会在读者和作者之间发生——就比如我种果树,是要收果子,而不是种树。我之所以用比喻,是因为我是个好人,害怕说狠话。

这个故事讲得一点都不香艳,但我还得把它讲完。半夜电话响了,我看了一下名字,直接关机了。

树的故事

我住的房间,有一扇朝北的窗子。窗下是一大块草坪,草坪再远,是蓬松的女贞树,白色的小花还没开尽。然后是亭亭的槭树,最后是一排法国梧桐,因为没有修剪过,这些梧桐长的很高大。梧桐以远,就是天空。因为北面没有高层建筑。

我有时下雨,有时天晴,常沉迷于此处是别处、此时是何时的想象,会想象梧桐更远,是更多的梧桐,或者椴木,或者橡树,或者杉树,或者是苍茫的森林,无边无际。我想象有一个朋友是植物学家。此人像树一样挺拔、安静、蓬勃。藤萝轻依在他脚边,小鸟从半空里呼啦一声停在他肩头,一到下雨天,身周就出现一团湿漉漉的绿雾。这个朋友,每年都离开城市,去北方,又回来。整个冬天他都坐在桌子前,画出一棵又一棵树。上色,停干,标上木字旁的汉字,贴上标签,然后仔仔细细捆扎好,推进书架最深处。

春风镇

2006年,苏美是个文学女青年,就是那种不再年轻、也不再写小说的文学女青年。她是一个文学网站的兼职女编辑,每天看很多别人写的小说。大部分写的很糟,另外一些写的更糟。这个时候,她和一个男人结了婚,每周见一面,其余时间,呆在一座奶黄色的6层楼里,写论文,改作业,看小说,研究奥地利文学。

这一切,苏美早在2000年就差不多想到了。只是细节不同。比如这个楼是青色的,而不是奶黄的;比如研究的是德国文学,而不是奥地利文学。但是这并不要紧,没什么要紧的。2000年的苏美,也是个文学女青年,既年轻,又写小说,没有结婚,也没有和一个男人同床共枕。但她总得和谁同床共枕,人活着就得和谁同床共枕一回,否则,算是什么扯淡的生活。

2000年看2006年,像是一个大大的笑话。但从2006年看2000年,却是山高水远时光悠长。是山高水远时光悠长里,那些空空荡荡。空空又荡荡啊。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前不见仙,后不见鬼。

2000
年四季平安,五谷丰登。苏美像一株麦子,晒在6月的大太阳底下。但是2000年的大太阳,只看到一大片金灿灿的麦田。这些麦子还绿油油的时候,闪闪发亮,非常漂亮,但是很没用。黄了就有用了。农民在等,镰刀在等。麦苗们也在等。每一棵麦粒都渴望被镰刀拦腰切断,在脱粒机里脱得一干二净,总有人会看上她们结实饱满的身体,她们是有用的,可以用来吃。没有人在麦地里收获鲜花,苏美们的命运就是被吃掉。

一棵麦子,总要变成一碗面条或者一个馒头。为什么一棵椴木,或者一棵橡树,就不用被收割,不用被脱粒,不用经过很多人的手,最后变成3毛钱一个的馒头。苏美洗脸洗澡,有时会这么想:你别洗了,刻进去了,那些人的指纹已经刻进去了。你见过一只没有指纹的馒头吗?不,苏美更像一只包子。她已经有褶子了。2006年的苏美,不再想那棵椴树或者橡树的问题。苏美们全是麦子。一棵麦子不是一棵橡树。麦子是这个地球上最成功的植物。橡树也是植物。但是麦子是最成功的。当然水稻也很厉害,但是这个地球大多数地方都在种麦子。如果植物界要选盟主,非麦子莫属。她们应该感到骄傲。

任何一种没用的植物,都将被淘汰。麦子可以吃,苹果树能结苹果,牡丹能开花,苏美能说德语。如果1945年斯大林突发奇想,下令红军强渡易北河,朝西一路掩杀,把德国灭掉,再调头南下,端掉奥地利,在高傲的阿尔卑斯山脚下种满白桦树,再撒一把哥萨克,那今天的苏美会是一个考古学家,或者一名古籍校刊学家。总之,她不可能在大太阳底下,无所事事。她并不真是一棵喝风屙烟的树,而是一个人。 

总有压倒骆驼的最后一颗麦子,也总有晒熟麦子的最后一道阳光。苏美四处逃窜着,躲避金灿灿的大太阳。最好的去处,是学校操场边的一棵大梧桐。每一个学校都有一个操场,每一个操场边,都有一棵大树,不同的只是细节。比如这棵在南,那棵在北;这棵是梧桐,那棵是白杨。这些并不要紧。宿舍里大大小小的,有9个人,10张铺,20多个暖壶和不计其数的电话铃。

2000
年的苏美就坐在一棵高大的梧桐树下。这句话把苏美写得像个历史人物。但是谁也不记得了。苏美也记不清楚。子弹后来问她,那是什么树。苏美想了很久,说:梧桐树。子弹说:扯淡,你根本不记得了。苏美想了想,觉得很对,就是那样,她确实不记得了。

2006
年的苏美住在奶黄色的楼上。如果她现在,这个晚上,站起来,拉开门,左拐右拐走出去,穿过一个草坪、两排女贞树和几棵亭亭的槭树,是一个杂草丛生的操场,操场的南边,她就能看见一排巨大的梧桐树。它们完全没有被修剪过,树干直冲上天,每一片叶子都有人脸那么大,不,更大。如果攀着最强壮的枝条一路向上,就能看见最高处的一片叶子。一片,只有一片树叶会在最高处。它在夜风中呼啦啦的摇曳,发出莹莹的光,正面反面都是光,它就这么一直摇曳着,后来,满天的星星就缓缓坠落。  

植物们无处不在。苏美所在的文学网站,座落在一个商务社区里,庭院式设计,占地极广。每一栋楼都有一个文明的名字,比如:秦风阁、汉韵阁或者唐乐阁。楼阁之间铺着上好的草坪,三五步的就会点缀几棵冬青。这些草坪和冬青,隔段时间必然会被集中修剪一回。所以必然有那么一个早晨,草坪上全是腰斩了的绿草、砍了头的冬青,空气里滴淌着涩生生的腥气。穿越草坪像是穿越一个死寂的大屠场。植物们会喊叫吗?一株冬青静悄悄擦过苏美,把绿色的汁液抹在她的衬衣上,再也洗不掉了。

“一个人,和另一个人,遇见了,认识了,相爱了,这叫什么?”
 
“叫什么?”
“比如,这个星球上,全是树,除了树,就是海,除了海,就只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于是他们遇见了,这叫什么呢?”
“叫什么?”
“这叫天意,叫缘分。”

“然后呢?”
 
“再比如,这个星球上有五十亿人,有山脉草原天空,还有城市乡村,汽水毒品摇滚乐,有麦田锄头拖拉机,有鸽子鬣狗有大雪封山有江河决堤,有军队警察边境内线,有欺骗眼泪有自杀,有贫穷失落默默无闻,有猜忌不平复仇有手枪有子弹——还有很多很多,这时,两个人遇到了,认识了,相爱了,这又叫什么。”
“叫什么?”
 
“——叫偶然。”


苏美就这么偶然间遇到子弹。像一片天空遇见一抹白云,一条大河遇见一条鱼,像一颗心脏遇到一粒子弹。那时候,她傻傻的坐在高高的梧桐树下。那时候,他们都说,这是新世纪的第一年。

 

子弹是个什么样的人呢?——苏美的手指在地图上一路向北,北方再北,接近边境线时,停下来——就是这里了。她磕磕铅笔,咔嚓一声,一口咬下来小半边苹果。 

这个叫春风的小镇。春风镇。这是一部小说的名字,《春风镇》。在这部小说里,有一个男人叫子弹,他就住在春风镇。这个小镇子里有一些人,但不多,还有一些故事,也不多。子弹住在一座三层的小楼里,写这部很长的小说,关于春风镇那不多的人和故事。

20066月我将要去这个国家最大的图书馆,在找一些古镇的资料做一期专题。这本《春风镇》站在书架上,没署作者名,我来不及看就借出来了。

它是一本小说。这本小说没有书号,没有出版社,没有印数,甚至连作者都没有。书很新,好像没什么人看过。小说开始于一个叫苏美的女人。她来自大陆深处,远离一切水源。在小说的第一页,她很年轻,是个大学生,坐在一个学校操场的一棵树下。有一个男同学,正围着操场跑步。是正午十分,大太阳就在头顶。苏美在给爸爸打电话,他说检查结果出来了,是癌症。她挂掉电话。全身都是汗,太阳太大了,明晃晃的像一大捆刀。她靠着一棵巨大的梧桐树,树干凉爽极了。她睡着了。

她醒来的时候,那个男生还在跑。
苏美站起来,拍拍屁股,朝空空的操场大喊一声:喂!
那个男生的头往苏美摆了一下,又很快摆回去了。
喂!你!叫你呐!苏美双手在嘴边拢了个喇叭,又喊了一声。
这次那个男生头都不扭,轻快地拐进一个弯道。
苏美垂下双手,傻呆呆地站了一会,就重重地跳进操场地跑道,一路跑起来。很快她就赶上了那个男生。她紧跟在他身后,跑到第三圈,觉得快要晕了。衣服太厚,腿太重,骨头太沉,空气像一堵堵砖墙,迎面撞过来,太阳像一柄烫手的铁锤,咣噹咣噹的砸她的后脑门。
喂!叫你呢你听不见啊!她没劲喊了,只脱脱沓沓的嘟囔了一句。
这个男同学头也不回,脚步轻快的继续跑,既不太快,也不很慢,始终和苏美有一步的距离。他们将这么一路跑下去。

关于这段奔跑,作者大约花了1万字。是那么一段正午的奔跑,太阳像盏探照灯,一遍一遍扫过焦灼的地面。是那么一个环形跑道,一个人,和另一个,前后相随,不离不弃,他们把太阳从东跑到西,把表针跑了一圈又一圈,把一条首尾相连的路跑到无限长。这条路上有无数脚印,他们踏过它们又留下它们。他们不再说话,他们不再有话说。他们很可能一直在跑下去,因为跑过一万字之后,他们就消失了。

然后子弹就出现了。这是一个不高不瘦的男子,住在一个叫春风的小镇里,他很早睡下,很晚起来,打开字典,从第一页开始,把那些奇形怪状的汉字先后抚摸一遍。然后天就黑了。这个叫子弹的人,合上字典,打开窗户,沉沉睡去。日复一日。